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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会保险费待遇正逐年提高

更新时间:2008-11-10 15:41
 

    ●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884元增加到993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人均275元提高到345元

    宁夏中药厂退休职工王玉森昨天告诉记者,1997年,她退休时退休工资仅500元左右,在宁夏连续调增养老金后,到2007年,她已拿到1000元左右的退休金。 

    截至2007年底,宁夏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4.9亿元,做到了连续10年按时足额发放,为16.5万名退休人员调增养老金。调整后,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884元增加到993元。为17.35万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冬季取暖费,年增支1.71亿元。 

    为了让参保人员不仅看得起病,还能看得起大病,部分市县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进行调整。海原县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贺兰县降低了起付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范围由原来的4种扩大为9种;同心县县属单位从2007年起由单建统筹改为统账结合,为9300名参保人员建立了账户。 

    随着社会保障网的不断完善,2007年底,宁夏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52万人和38.5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人均275元提高到345元,2.24万名失业人员及时拿到失业保险金4985万元,为1413名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支付各项工伤保险费46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