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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交强险改版 新三责险费率平均降17%

更新时间:2017-08-28 12:33
 

交强险费率下降保额提升已经由中国保监会通过,也将从今年的2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为配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的调整,使车险市场实现平稳过度,记者获悉,中国保监会17日公布了《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费率的批复》,同意行业协会对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和C款中商业三责险的费率作出的修改。

由于下月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将由6万元上调到12.2万元,原来的商业三责险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将转由交强险承担,因此,与后者相配套的新版商业三责险此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

人保财险等多数公司都选择的A款产品为例,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5万元保额新商业三责险的保费调整为607元,比现行的671元下调了9.5%。据记者了解,在同等的保额下,本次商业三责险费率的综合平均下调幅度达17%。

据了解,由于本次商业车险的调整仅限于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商业三责险的条款以及其他险种的条款、费率维持不变。据一家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尽管交强险实行强制投保,而商业三责险是车主自愿投保,但是两者在承保范围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如果商业三责险费率不作调整的话,交强险费率下降保额提升必然会对商业三责险产生“挤出效应”,因此商业三责险做出了下调。

另据了解,由于商业三责险费率作新的调整。财产险保险公司对未到期的商业三责险保单,将从2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进行衔接,对投保人提出退保的,则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退保。保监会17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依照行业协会的方案,及时完成本公司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确保于2008年2月1日实施调整后的商业三责险费率,原商业三责险费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