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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投资 不应过度看中短期收益率

更新时间:2017-08-25 03:14
  【摘要】资本市场不给力,不仅让股民难过,也让投保人郁闷。投资低迷拖了分红险的后腿。眼下难以与银行存款抗衡的收益,引发了分红险“退保潮”。坚守保障与收益共享为核心的分红险,正面临尴尬的处境。
  自中国人寿于2000年4月在国内市场率先推出个人分红险产品,至2011年末,分红险保费收入在国内寿险保费总收入中的占比超过八成,目前牢牢占据着寿险市场的主流。
  “一险独大”非分红险莫属,缘由有两:一是供给有积极性。2009年底新会计准则实施,分红险成为行业业务发展的主打方向;二是需求有市场。分红险除提供保险保障与保证收益外,客户还可分享分红保险业务运营管理产生的盈余,即保单红利。给保障附加增值,符合国人的消费心理。
  眼下的问题很大程度出在销售上:为了好卖,营销员往往将往年红利的高点作为销售卖点,甚至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相对比,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而消费者也容易在收益和风险的天平上失衡,抱有更多不切合实际的高收益高保障低风险的幻想。一旦没达到预期,即刻一走了之。
  而如何清理销售误导以及让消费者变得更理性,尚需各方积极合作。来自监管部门的信息显示,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上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整顿理赔难和销售误导,并以此为抓手,推出系列监管组合拳,力促行业服务水平上台阶。
  作为消费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保险是保障不是单纯理财投资,保险保障是基础,分红是附加功能。保单红利是一个随行就市变动的数字,长期持有才能获得超越平均水平的收益。而只是为眼下一时的收益下降,就跑步离场,不仅难以享受长期较高收益及保险保障,还得单方面承担较高的退保费用损失。
  特别要提醒的是,随意退保损失不小。按照规定,人寿保险产品规定有犹豫期(一般指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签字起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通常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在犹豫期后退保,投保人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
  根据长城证券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我国80%的寿险产品都是投资型产品,保险产品的需求与其投资收益率正相关。刚出台的13项保险资金运用新政,已经极大拓展了发展空间,利于行业获得相对持续稳定的较高收益。同时,央行月初推出的不对称降息,降息周期的到来也利于保险行业走强。
  【慧择提示】侧重保障需求的消费者可选择一些保险期较长、保障功能较强的保障型分红险产品,而不应对短期的收益率看得过重,保险的本质是保障。现在卖出分红险,弄不好是在最后一跌中出手,卖在了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