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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保监局紧抓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管理工作

更新时间:2012-06-28 10:50
  【摘要】近期,宁夏保监局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规范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管理工作。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秩序,应当加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保险代理业务的管理,防范兼业代理保险业务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宁夏保监局采取措施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管理。
  一是严格换发审核。对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有效期内业务、财务、险种、履约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加强代申请机构管理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提交换发材料时限要求。
  二是实行到期注销。对不予换证和未及时提出换证申请导致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失效的,及时注销并进行公告。
  三是加强通报提示。按月统计两个月后到期许可证名单并进行通报,督促协助相关机构及时换证。
  慧择提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助于规范保险市场。对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和内容变更等许可事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夏监管局(以下简称“ 宁夏保监局”)根据申报单位的性质不同实行分类管理。银行、邮政等金融类单位统一由市级分行(或总行)向我局申请办理,其他非金融类单位统一由申报单位委托市级保险机构代为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