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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时没有保险比地震更可怕

更新时间:2017-08-25 21:19
  【摘要】面对突如其来的风险灾难,大多数人心存侥幸,很少有人意识到要通过一种科学的方式来降低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以致面对风险人们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其实,灾难发生后,除了“听天由命”自己承担,或者靠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我们还能通过选择相关保险产品,向保险公司寻求帮助。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市辖区、滦县交界发生4.8级地震,北京、天津均有震感。每每地震后市民们都会感到恐慌,但恐慌过后又归于平静。于是很多人都在感叹,生活还得继续,祈祷平安健康。
  地震中,人的伤亡是很严重的。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是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伤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具体赔偿额度要看保险条款的具体规定,比如免赔额多少、赔偿项目等。
  而对于财产险来说,保险条款对于“自然灾害”就有着严格的界定,并不是所有自然灾害都能予以理赔,像地震和海啸就被排除在家财险的赔偿范围之外。原因是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因此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将其做除外责任处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不过,有些保险公司也开始探索在部分地区推出地震附加险
  幸运的是,此次地震并没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市民敲响了警钟,未雨绸缪提前做好保障规划比风险来临后后悔莫及要好得多。保险不是等到发生风险后才想到要拥有它,而是要在没发生风险前让它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因为这个“朋友”会在你遭遇不幸时为你雪中送炭,化解燃眉之急。
  要知道,没有保险保障远比地震等风险灾害更可怕。
  【慧择提示】一般来说保险中的基本险或者普通险来说,地震都是属于免责条款的。但保险公司一般还提供了附加责任(又称“特约责任”)险。附加责任指责任免除中不保的责任,经保险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后保险人可予以承担的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