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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监局回复称将严惩华安财险

更新时间:2012-06-11 14:54
     【摘要】本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私设理赔门槛,拖延理赔,在投保人已提供交警部门责任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后,仍无理要求投保人必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否则不予理赔,导致原本简单的理赔拖延了两三个月。有关媒体介入后,投保人提供的还是原有的材料,保险公司第二天便理赔到位。投保人向华安财险黑龙江公司提出索赔,并将其投诉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5月10日,黑龙江保监局回复称,华安财险黑龙江公司存在拖延理赔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黑龙江保监局的就相关事件中表示,该局已正式受理投保人卓女士反映的华安财险黑龙江公司涉嫌违规问题,经初步了解,华安财险黑龙江公司未及时告知投保人如果不能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可以采取其他理赔方式,将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作为理赔的必要条件,存在拖延理赔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华安财险黑龙江公司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类似问题,全面整改。
  黑龙江保监局表示,将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原则,发挥政府监管、公司管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集中治理保险行业内部车险理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厉打击车险理赔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保险公司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及时赔付的问题,将采取专项检查、媒体监测、信访调查和抽查测试等措施强化车险理赔服务检查监督,严厉打击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行为,追究违法保险机构及高管人员责任。
  二是设立投保理赔提示制度帮助消费者放心保险。针对消费者对保险条款和理赔流程不了解引发理赔问题,建立投保理赔提示制度,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处理流程、享受权益、争议处理等问题在投保理赔环节明确告知,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买保险,快捷理赔享保障。
  三是建立客户回访加强服务监督机制。针对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将督促保险公司建立理赔客户回访制度,回访内容包括案件情况真实性、理赔服务质量、赔款领取等情况,回访环节从保险公司接报案直至支付赔款,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服务意见建议可以如实反映,保监局将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整改。
  黑龙江保监局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车险理赔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慧择提示】据悉,陕西保监局这近日举办了一场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现场测试,事先20家车险公司在事先毫不知情,其中太平洋保险华安保险垫底。华安保险以迟到13分钟的成绩到达现场。最后一个出现的太平洋保险,整整晚了20分钟,而且查勘员不穿工作装,必备的救援设备基本没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