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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更新时间:2012-06-05 18:21
   【摘要】在安徽省十届五次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胡皖、朱宏伟提案建议: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参与特殊人群管理,提高农村低收入人群、外出务工人员及失地农民的保险保障水平。
  近日安徽省十届五次政协委员胡皖、朱宏伟委员表示,安徽农村人均收入较低,意外伤害致伤、致残易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增加了政府救济的压力。2009年4月,安徽省开展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为农村低收入人群提供意外伤害风险保障,目前试点已覆盖全省所有地市,累计承保180万人次,提供保障金额263亿元,小额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初步显现。近期,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根据肥西县实际情况,拟通过“低保人群统保”模式,为全县1.96万名农村低保户提供小额保险保障。针对上述情况,委员们建议,由合肥市政府牵头,肥西县财政统一出资,为全县农村低保户购买小额保险,并争取在长丰、肥东两县全面铺开,从而使小额保险惠及全市农村低保人群。
  胡皖、朱宏伟委员还认为,受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限制,农民工大多从事建筑等高危行业和工作条件恶劣的产业,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率较高,现行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有限,农民工家庭因主要劳动力伤亡而返贫、致贫现象时有发生,因赔偿纠纷的上访事件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针对农民工意外伤害事故频发的情况,委员们建议,参照重庆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成功模式,采取“政府牵头、财政补贴、市场运作”的方式,在阜阳、滁州两个劳务输出大市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此外,根据农民工的岗位特点及高流动性,开发不同保障程度的保险产品,开展异地续保、理赔服务。
  最后,胡皖、朱宏伟委员提出,目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简单将其纳入社保体系,可能存在财政压力大、资金运作效率低、保障水平不足等问题。委员们建议,借鉴重庆开展失地农民储蓄式养老保险的经验,由合肥等地市政府牵头推动,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对失地农民保障资金进行第三方管理,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补充型商业养老、医疗保险业务,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慧择提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行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当下,健全各类保险体制,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利用好保险为人民群众服务带去切实利益,已成为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