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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康惠保2.0介绍 保险责任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6-15 17:42

  【摘要】百年人寿作为一家专业可靠的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备受青睐,如康惠保系列,近期保险公司对该系列重疾险进行了优化,升级为百年康惠保2.0,以下是保险产品责任的具体的介绍。

  百年康惠保2.0介绍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0周岁(含28天、50周岁)

  保障期限:至70岁/终身

  缴费期间:5/10/15/20/30年

  等待期:180天

百年康惠保2
图片来源:pixabay

  百年康惠保2.0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障:保险产品保障100种重疾,等待期180天后且年满60周岁前,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额外给付60%基本保额,有且仅赔付一次。

  2、中症保障:保险产品保障25种中症,不分组累计可赔付2次,每次为60%基本保额,每种中症限给付1次。

  3、轻症保障:48种轻症不分组累计可赔付3次,分别为40%/45%/50%基本保额,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1次。

  4、前症保障:保险产品保障12种前症,出险给付15%基本保额,前症疾病仅给付1次。

  5、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首次确诊重疾为恶性肿瘤,3年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再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含新发、复发、转移及持续),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重疾为非恶性肿瘤,180天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赔付120%基本保额。

  6、身故保险金(可选):18周岁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无息);因意外或等待期180天后身故且已满18周岁(含当日),给付基本保额。

  7、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可选):首次确诊重大疾病为心脑血管特定疾病,经认可的医院确诊之日起1年后确诊再次发生该种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重大疾病为非心脑血管特定疾病,经认可的医院确诊之日起180天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心脑血管特定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8、保费豁免:保险产品自带被保险人重疾、中症、轻症及前症豁免功能;可选投保人重疾、中症、轻症、身故或全残豁免。

  慧择提示:百年康惠保2.0适合出生满28天-50周岁(含28天、50周岁)的人群投保,涵盖重疾、中症、轻症以及前症保障;并且高发重疾如恶性肿瘤及心脑血管特定疾病均可二次赔付,能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