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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12-11 10:26

  【摘要】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赔付高,覆盖面广,针对高发的重疾、轻症等还可同时多次赔付,非常的人性化,因此备受用户好评。下面看看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产品介绍,保险责任有哪些?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交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有哪些
图片来源:pixabay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108种重大疾病,分为六组,每组限赔付一次,每次间隔180天以上。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1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30%给付;第五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40%给付;第六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50%给付;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前10年确诊,保险公司可额外按基本保额的35%给付,即按基本保额的135%给付。

  中症疾病保险金:中症25种,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累积赔2次,每种疾病限一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累积赔5次,每种疾病限一次。 第1-5次赔付比例依次为30% 、35%、 40% 、45%、 50%。

  豁免保险费:初次确诊重疾、中症、轻症、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岁前,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18岁前,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极早期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极早期恶性肿瘤第二次给付保险金:按确诊按基本保额的45%给付; 极早期恶性肿瘤第三次给付保险金:按确诊按基本保额的45%给付。(要求极早期恶性肿瘤发生在不同器官)

  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初次确诊恶性肿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恶性肿瘤还有两次给付机会,每次间隔3年以上,每次按基本保额给付。

  急性心肌梗死第二次给付保险金:初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间隔3年以上再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按基本保额给付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付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初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间隔3年以上再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按基本保额给付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慧择提示: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适合0-60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限为终身,等待期为90天,保险产品保障全面,如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