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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房贷新利率 贷款购买压力大

更新时间:2012-03-20 11:25
  【摘要】据了解,此前,绝大多数购房者在签订个人房贷合同时,都与银行约定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方式为“次年1月1日”。也就是说,2011年的三次加息将一次性在2012年1月的月供清单所对应的利率中得以体现。经过2011年的三次加息,从2012年1月1日起,房贷月供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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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房贷将从今年1月起执行新利率,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涨至7.05%,月供金额相应增加。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应按时、足额还清月供,尤其是本月起月供上涨,如果还按原来的金额还款,将出现拖欠房贷的情况,会在个人信用上留下负面记录。
  执行新基准利率
  “您好,因央行利率调整,2012年1月1日起,您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相应调整,请您在扣款账户上保持足够的金额,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近,不少按揭还贷的购房者都收到了类似的银行短信。
  了解到,由于大多数银行都是在次年1月调整最新的贷款利率,因此,经过去年的3次加息后,房贷中增加的利息成本,要到今年1月还款时才会体现。
  这里所说的房贷,是指在央行2011年7月6日宣布当年第三次加息前,已经与银行签订了个人房贷合同,并且在个人房贷合同中约定次年1月1日调整利率的个人房贷。
  因为银行与购房者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时,大多在第二十六条对利率的调整方式进行了约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在借款期限内,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办理时段不同涨幅不同
  人民银行人士称,央行分别于2011年2月8日、4月5日、7月6日宣布了加息,现在,5年期以上贷款的基准利率已经从去年初的6.4%涨到了7.05%。但办理房贷的时间不同,基准利率上涨的幅度也会不一样。也就是说,从本月起,房贷基准利率将最多上涨0.65个百分点,涨幅在10%左右。
  其中,2011年2月9日前办理的房贷,基准利率将从6.40%上涨到7.05%,上涨0.65个百分点。2011年2月9日至4月5日办理的房贷,基准利率将从6.60%上涨到7.05%,上涨0.45个百分点。2011年4月6日至7月6日办理的房贷,基准利率将从6.80%上涨到7.05%,上涨0.25个百分点。
  足额还款以免影响信用
  人民银行人士提醒房贷客户,每个月必须按时、足额还清月供。从这个月起,如果市民仍按以前的金额还款,就会出现拖欠房贷的情况,而银行每个月都要把这种拖欠行为记录到市民的个人信用档案里。因此,有房贷月供的市民,一定要关注今年月供金额的变化,千万不要因此影响了自己的个人信用。
  提前还款或交违约金
  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在目前各方面贷款收紧的情况下,不必一味追求提前还房贷,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可能还要面临交违约金等风险。
  工商银行某营业厅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到银行贷款这么难,建议市民房贷能不提前还别提前还,“房贷人员测算过,提前还房贷不一定划算,可能需要交违约金之类,估计都得几千块钱。同时,每个贷款客户当时跟具体银行网点签的贷款合同如何约定的,是否能提前还贷、如何交违约金等也会不同”。
  交通银行客服人员也表示,市民提前还房贷需要在还贷日期前的15天提出申请,部分或者全部提前还贷均可,同时要求还房贷的时间超过1年。“比如说,现在剩余房贷20万元,准备在2012年申请部分提前还房贷,第一次可以免费申请比如先还贷10万元,如果在2012年申请部分还贷次数超过1次,其余的次数需要交纳当次还贷金额1%的补偿金。”该客服人员举例说,比如在首次申请提前还10万元以后,当年再次申请部分还贷5万元,则该次还贷需要交纳500元的补偿金(50000×1%)。
  建设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的客服人员均表示,市民具体如何还贷以及能否提前还房贷,需要看当时市民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不是按照合同执行的话,市民通常都需要交纳一定的违约金。
  慧择提示:正常情况下,一笔房贷从申请、审批,到放款一般只需15个工作日左右就可办妥,但眼下,购房者多半需要一至两个月的时间。当然在贷款买房的同时一定要做好家财险保障,有保障才安心,这里推荐一款家财险,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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