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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长保福星尊享版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9-24 17:40

  【摘要】中宏长保福星尊享版是一款专属健康保障产品,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家长在为孩子投保该款保险产品时,建议了解简单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下面看看中宏长保福星尊享版产品介绍,保障内容有哪些?

  中宏长保福星尊享版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17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10/15/20/30年

中宏长保福星尊享版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有哪些
图片来源:pixabay

  中宏长保福星尊享版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身故,将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间的不同,按照下列约定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保险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一)若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日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保险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

  (二)若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2、身故日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保险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在等待期后首次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重大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仍然生存时作出的,将按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为E组,则将按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累计可赔付3次,其中每组有且仅赔付一次。

  白血病关爱保险金: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若所患重大疾病是白血病,则将按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50%额外给付白血病关爱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若在等待期后首次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临床症状,且轻症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未满70周岁时作出的,将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所患疾病既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释义又符合轻症疾病释义的,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生命末期保险金:若在等待期后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生命末期阶段的临床症状,将按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中宏长保福星尊享版产品介绍可知,保险产品适合出生满28天至17岁的人群投保,且保障期限是终身,这是一款专属的少儿终身重疾险产品,能呵护孩子无忧成长。其次保险产品保障全面,主要包括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白血病关爱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及生命末期保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