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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嘉多保条款介绍 这篇指南请查收

更新时间:2019-08-07 10:00

  【摘要】光大永明嘉多保是一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可附加癌症多次赔付,综合性价比很高,值得投保,但购买前要简单了解些条款信息,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下面看看光大永明嘉多保条款介绍。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30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5周岁。

  等待期

  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当日)为等待期。

光大永明嘉多保条款介绍 这篇指南请查收
图片来源:pixabay

  保险单借款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满后,您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单借款,您提供的借款材料及借款额度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向您发放保险单借款。累积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及附加合同(如果有附加合同)当时现金价值净额的 80%,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为 180 天。在保险单借款期间,将按保险公司公布的保险单借款利率计算保险单借款利息。

  特别提示与说明:当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犹豫期及合同解除权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随时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保险合同终止。为了让您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相关的保险条款和内容,以及有更多的考虑时间,自您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含该日)15天内为犹豫期。

  一、若您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于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并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二、若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后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三、您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与说明: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慧择提示:光大永明嘉多保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等待期、保险单借款以及犹豫期及合同解除权,其中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55周岁;另外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当日)为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