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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人寿臻爱倍保险条款介绍 投保前须知

更新时间:2019-05-09 09:15

  【摘要】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众多,其中百年人寿臻爱倍脱颖而出深受欢迎,心动的消费者在投保产品前建议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等内容,防止后续理赔有争议。据悉,百年人寿臻爱倍保险条款内容包括投保年龄、宽限期、犹豫期以及解除合同的手续,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宽限期

  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起60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当期保险费,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百年人寿臻爱倍保险条款介绍 投保前须知
来源:pixabay

  犹豫期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您确定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书面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申请,您应将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原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保险合同正式解除,保险公司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的手续

  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零时起,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自接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慧择提示:百年人寿臻爱倍保险条款内容包括投保年龄、宽限期、犹豫期以及解除合同的手续,其中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而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起60日内为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