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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8保险责任介绍 投保前须知

更新时间:2019-04-29 10:01

  【摘要】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众多,其中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8产品因保障全面深受消费者青睐。那么,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8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有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寿险复原保险金以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者首次达到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者首次接受符合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针对主险合同定义的每一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给付1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5次为限。若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之日起您应交的主险合同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主险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主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者首次达到主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者首次接受符合主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同时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的任何一项保险责任。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8保险责任介绍 投保前须知
来源:pixabay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主险合同尚未豁免保险费,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日起您应交的主险合同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寿险复原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内(含第365日)身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寿险复原保险金给付责任,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寿险复原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不含猝死)或全残,或在等待期后年满18周岁之前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5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不含猝死)或全残,或在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之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慧择提示: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8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有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寿险复原保险金以及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产品保障全面,可以给付被保险人全面的健康呵护,因此建议提前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