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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康悦终身重疾险保险责任介绍 投保前须知

更新时间:2019-04-10 09:16

  【摘要】大都会康悦终身重疾险保障全面,深受消费者青睐。那么,大都会康悦终身重疾险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约定的重大疾病(未成年人组)中的一项或多项,本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约定的重大疾病(成年人组)中的一项或多项,本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后保险合同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有所不同,请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的重大疾病释义。

大都会康悦终身重疾险保险责任介绍 投保前须知
来源:pixabay

  轻症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四十五项轻症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该项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确诊时同时符合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不予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身故时已交保险合同保险费与当时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大都会康悦终身重疾险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产品保障全面,可以为投保者提供全面的健康呵护,因此有需求的客户可以趁早购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