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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国签证保险保障责任介绍

更新时间:2018-08-14 11:09

  【摘要】前往申根国家,需要办理申根国签证保险,确保旅途安全。那么,申根国签证保险保障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身故保险责任、意外残疾保险责任、意外烧烫伤保险责任、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以及紧急救援保险责任,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意外烧烫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造成本合同所附《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烧烫伤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申根国签证保险保障责任介绍

  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见第1条释义),且自意外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见释义)进行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紧急救援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若遇紧急情况或需要,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所载的救援热线电话,在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救援机构”)提供的下列协助范围内,获得免费的信息提供,但被保险人使用以下协助服务所需支付给任何服务提供者的费用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救援机构无法保证该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最终的服务选择权在于被保险人。

  慧择提示:申根国签证保险保障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身故保险责任、意外残疾保险责任、意外烧烫伤保险责任、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以及紧急救援保险责任,产品保障全面,深受消费者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