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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详解

更新时间:2018-07-20 11:02

  【摘要】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性价比高,保障全面。那么,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及意外医疗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 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详解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我们 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 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

  若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 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 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慧择提示: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及意外医疗保险金,产品保障全面,投保者因为意外需要住院治疗的,都在保障范围内,因此值得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