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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一商务楼起火 企业财产险为损失买单

更新时间:2018-07-10 16:31

  7月10日8时左右,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靠近天目西路路口的海鸥康恒大厦10楼起火。根据网友提供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到,着火房间有明火,浓烟滚滚,大楼外侧墙壁已被熏黑。

  另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静安”消息,2018年7月10日7时51分,共和新路一商务楼内起火并伴有浓烟。接报后,公安、消防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疏散周边人员。至10时许,明火已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次静安一商务楼起火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是无法避免的,因此除了平时的防护外,企业也需要未雨绸缪,提前购买份企业财产险,面对火灾所带来的巨额财务风险,作为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企业财产险保险业务来抵御这项紧急风险。

  企业财产险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障的一个险种。任何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都可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静安一商务楼起火 企业财产险为损失买单

  企业投保企业财产险时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和免除责任,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责任免除和特约责任。基本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电、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特约责任又称附加责任,主要有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特约盗窃保险,堤堰、水闸、涵洞特约保险等;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雇佣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受损,保险公司并不赔偿。另外,地震、海啸、核辐射、核爆炸以及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等,均不在财产险的承保范围之内。

  在投保企业财产险时,保险公司通常会对保险标的——被保险的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只有大型的企业、商场方可顺利购买企业财产险,而普通的小店铺由于经营规模较小,防火等安全措施相对不够规范和完善,因此,在投保时容易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一些不符合企业财产险投保要求的商铺负责人主动找到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为自己经营的店铺量身定制一份财产险保障方案。

  最后,公司除了投保企业财产险来抵御火灾风险外,提前作好预防措施才是根本,因此平时要有火灾安全隐患意识,公共区域内注意不适用明火,吸烟烟头不要随处仍。其次建立各项用火、用电、防火检查,确保安全用电,远离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