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介绍

更新时间:2018-07-11 11:02

  【摘要】人们无法预知意外的发生时间,只能预先增强自己的抗风险能力,尽量将损失程度降到最低,其中购买一份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是有必要的。那么,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及意外身故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伤残签定,我们根据伤残签定结果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我们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第一级。

  当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不同伤残项目,发生在同一身体机构或身体功能时,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后次伤残程度较高,我们将在后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中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前次伤残程度较高,则我们不在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低于“附表一”中的第十级伤残,我们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

  我们对本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我们积累给付是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介绍

  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我们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我们对本项及意外伤残保险金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慧择提示: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及意外身故保险金,产品保费不多,但保障全面,可随意搭配组合,理赔次数不受限制,切实排解了人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