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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8-06-22 10:26

  【摘要】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但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据悉,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以及交费宽限期,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范围

  一、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日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详解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和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

  交费宽限期

  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慧择提示: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以及交费宽限期。其中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另外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