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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鸿运易行两全保险责任介绍

更新时间:2018-05-15 11:32

  【摘要】为抵御意外风险侵袭,许多消费者都会选购平安鸿运易行两全保险。那么,平安鸿运易行两全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障、意外身故保障以及意外住院津贴,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期满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2×交费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118%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2×保单年度数×150%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2×保单年度数×118%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主险合同、平安附加鸿运易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合同的一个月所交保险费之和。

平安鸿运易行两全保险责任介绍

  意外伤残保障

  一般意外保险金:按附加险基本保额×伤残等级相应比例给付伤残金;赔付金额达到基本保额,合同终止,并返还主险合同现金价值;自驾车意外伤残保险金:按2×(附加险基本保额×伤残等级相应比例)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按2×(附加险基本保额×伤残等级相应比例)给付;假日自驾车意外伤残保险金:按3×(附加险基本保额×伤残等级相应比例)给付;假日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按3×(附加险基本保额×伤残等级相应比例)给付。

  意外身故保障

  意外身故保险金:按(附加险基本保额-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按2×(附加险基本保额-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按2×(附加险基本保额-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假日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按3×(附加险基本保额-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假日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按3×(附加险基本保额-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意外住院津贴

  因意外导致住院,保险公司按约定金额每天给付住院津贴,每年累积最多90天。

  慧择提示:平安鸿运易行两全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障、意外身故保障以及意外住院津贴,产品保障全面,且价格实惠,因此有需求的客户可以对比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