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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住院医疗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3-21 14:17

  【摘要】在投保安心住院医疗保险之前,除了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外,消费者们还要格外注意合同中提及的投保注意事项,如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要主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太平洋人寿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太平洋人寿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太平洋人寿有权解除本合同。

安心住院医疗保险投保

  续保

  本合同可在1年保险期间届满时续保。在太平洋人寿收到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合同将自1年保险期间届满之时起续保1年。若您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内未提出书面续保申请,以后则按重新投保处理,疾病观察期重新计算。若太平洋人寿停止本附加险的销售,将会及时通知您,太平洋人寿自停止销售时起不再接受续保。


  慧择提示:安心住院医疗保险投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第一,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要主动将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第二,产品不能保证续保,并且有停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