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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保什么

更新时间:2018-03-19 11:43

  【摘要】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是一款超值的人寿险,能够给予消费者全面的保障,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保什么?这款产品主要提供身故、全残方面的保障,并且还提供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下面具体了解下。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或全残:

  1、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合同终止。

  2、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生存给付

  合同生效20年内,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给付生日祝贺金,首次为保险金额的2%,以后每次在上次给付的基础上增加保险金额的3%。被保险人生存至60、70、8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人分别按保险金额的20%、50%、80%给付祝寿金。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一)合同生效(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确诊初次罹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下同)初次接受了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6个月后身故保险金的50%;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且不参加红利分配;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但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时须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


  慧择提示: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保什么?这款产品主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生存金、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年度红利等保障,其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高残的,将可以获得三倍保额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