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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责任介绍

更新时间:2018-03-15 14:23

  【摘要】购买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前,需要详细了解保险责任,确保购买的产品和所需一致。那么,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特别奖励金、祝福金、养老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以及满期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特别奖励金

  在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 付一次特别奖励金。

  祝福金

  自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一次祝福金,直至年满5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合同终止(以 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 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57 周岁的,按下一款约定给付养老金,不再给付祝福金。

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责任介绍

  养老金

  自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生存,我们每年按 以下约定给付一次养老金:我们首次给付的养老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年 给付的养老金在上一年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直至年 满7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养老金于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合同 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 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合同 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05%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 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满 期金,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特别奖励金、祝福金、养老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以及满期保险金,消费者购买产品前需要详细了解保险责任,确保购买的产品能够满足所需,提供精确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