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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和谐健康之享保险责任详解

更新时间:2018-03-08 11:06

  【摘要】安邦和谐健康之享保险产品性价比高,深受消费者欢迎,但购买前要确保保险责任和所需一致。那么,安邦和谐健康之享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安邦和谐健康之享保险责任详解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全残,本公司给付全残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全残,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对于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且以一次为限。

  慧择提示:安邦和谐健康之享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保险可以给予投保人全面的健康保障,因此消费者的所需和保险保障一致,可以选择购买此产品作健康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