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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富人生万能寿险B款保险责任

更新时间:2017-08-27 09:33
  【摘要】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的保险责任是怎样的呢?弄明白保险责任对于了解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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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保险公司同意,您可以变更基本保险金额。
  (1)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本主险合同生效满1年;
  ② 在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③ 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您必须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2)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1年后,您可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①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②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③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④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⑤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⑥ 被保险人患 艾滋病或感染 艾滋病病毒期间;
  ⑦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⑧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果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并且在新增的基本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2 年内,被保险人因为自杀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对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慧择提示:智富人生万能寿险A款与B款的保险责任几乎相同,只是有细微的差别,这里就以B款做为例子做个介绍。随着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的出现,重疾已经慢慢趋于年轻化,所以一定要做好全面的必要的保障,降低风险可能带给生活的损失,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