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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广佑人生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8-02-28 15:39

  【摘要】了解产品条款,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国寿广佑人生条款是什么?据了解,国寿广佑人生重疾险的条款对投保范围、责任免除、解除合同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下面具体了解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广佑人生条款

  解除合同

  合同成立后,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五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五日后要求解除合同,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男性/女性/少儿高发特定重大疾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4.遗传性疾病

  二、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国寿广佑人生条款对投保范围、责任免除、解除合同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因责任免除情形下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重疾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