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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费率加速改革进程

更新时间:2017-08-26 15:50
  【摘要】商业车险定价市场化是行业发展趋势。此次预案并非完全自由化,而是体现出可控的渐进市场化进程。费率市场化将增加财险公司的竞争手段,加剧行业竞争;但资本充足率状况决定现有中小财险公司不具备全面二次价格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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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次改革将合并当前国内采用的三款车险条款,制定一个行业参考条款和纯损失率,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还可独立开发条款。
  依照本次改革预案规定,目前国内前20大财产保险公司中,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有望率先获得自行拟定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资格。其他暂未符合相关条件的财险公司,则只能根据示范条款和纯损失率制定车险费率。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具备单独开发权的保险公司须具备相关条件,包括“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商业车险综合成本率低于100%”、“最近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上年度商业车险承保车辆数达30万辆次以上”等。
  依照上述规定,若站在2012年的时间点上来看,目前国内大部分财险公司均不具备自主定价资格。具体而言,目前国内多数财险公司承保规模均未能满足上述规定,而规模较大的财险公司则多数在综合成本率或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受限。譬如,太平财险因2009年经营亏损而未能符合上述要求。梳理下来,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两家公司最有可能率先获得自行拟定条款和制定费率的资格。
  兴业证券专家表示,2007年以来平安财险管理费用率明显下降,其中不排除规模经济因素,但更多应归功于综合金融平台下业务集中所带来的成本节约;而太保财险综合成本率在同业间一直处于优势地位。数据显示,2010年底平安财险、太保财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3.2%、93.7%。后者还创出2004年以来新低。
  据了解,上次车险费率改革始于2001年的广东地区,2003年正式推广至全国,但随后的价格战让行业陷入尽力挽救利润的混战之中。2006年,保监会推出三套车险条款并规定费率折扣上限,价格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被寄予厚望的车险费率改革也基本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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