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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百倍保险产品介绍

更新时间:2018-01-24 11:58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一些银行也开始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很多保险产品。邮政百倍保险即中邮年年好新百倍保保险产品计划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下面小编带您具体了解一下。

邮政百倍保险产品介绍

  中邮年年好新百倍保保险产品计划

  满期保险金

  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您已交保险费的 105%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6倍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满 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6倍给付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因搭乘合法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6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自驾车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因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期间遭受交通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满 18周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6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慧择提示:邮政百倍保险怎么样?其主要为客户提供高额的因公共交通工具/自驾车意外伤害、航班飞机意外伤害、普通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身故或全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