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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聚宝盆保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2-27 12:01

  【摘要】据了解,太平洋聚宝盆保险不仅承担给付生存金、养老保险金的责任,还提供保单贷款服务,可以很好地满足消费者在保障生命、规划养老、周转资金等方面的需求。那这款产品保费怎么支付呢?没有按时支付保费又会如何?下面,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太平洋聚宝盆保险条款

  保险费的支付

  合同的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方式下的交费期间有3年、5年和10年三种。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慧择提示:太平洋聚宝盆保险条款对责任免除、保险费的支付、保费宽限期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被保险人2年内自杀或因战争原因导致死亡,保险公司是不付保险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