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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赔付手续

更新时间:2017-12-18 10:39

  【摘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以求出险时可以弥补损失,缓解压力,对于消费者来说发生意外后,往往需要准备许多理赔材料,并且各个保险产品需要准备的材料不相同,今天我们说一说意外保险赔付手续是什么。

  意外保险赔付流程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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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保险理赔资料

  意外伤残

  1)保险凭证 (如果是网上投保的保险,只需要电子保单号码);

  2)被保人身份证明;

  3)门诊或住院病例;

  4)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伤残鉴定报告。

  意外身故

  1)保险凭证 (如果是网上投保的保险,只需要电子保单号码);

  2)被保人身份证明;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5)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

  意外医疗

  1)保险凭证 (如果是网上投保的保险,只需要电子保单号码);

  2)被保人身份证明;

  3)门诊或住院病例;

  4)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明细清单;

  5)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慧择提示:意外保险赔付手续为立案查勘、审核证明和资料、进行核定保险责任、履行赔付义务。意外保险理赔资料一般要有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最近时间缴纳保险费的凭证、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与索赔申请、出险检验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