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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保险产品介绍

更新时间:2017-12-15 11:16

  【摘要】近年来,校园内外儿童安全事故频发,购买学生人身保险的家长越来越多。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一款学生人身保险,平安少儿平安福是专属少儿保障产品,提供45种重疾+10少儿特定疾病+8种轻症疾病保障,自驾车或公共交通意外事故翻倍赔付。

  身故保险金

  若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按基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

  若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基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但此前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基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基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按合同约定的基保险金额3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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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身故的,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身故的,按基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或年满18周岁的以驾驶员身份驾驶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类别,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不满18周岁以驾驶员身份驾驶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类别的,不承担自驾车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责任。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身故的,不承担自驾车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责任。若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类别,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身故的,不承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责任。

  慧择提示:学生人身保险中,平安少儿平安福承保0到17周岁的学生群体,缴费方式为年交,提供45种重疾、10少儿特定疾病、8种轻症疾病保障,如果不幸发生自驾车或公共交通意外事故翻倍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