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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重疾保险产品推荐

更新时间:2017-12-08 15:00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选择购买保险,其中重大疾病保险一直受到很多人的追捧。新华人寿也因此推出了很多的重疾保险。那么新华保险重疾保险哪些好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健康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天内: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实际交纳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原因确诊初次发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180天后: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天内:因疾病原因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因意外伤害原因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保险公司给付20%基本保额,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180天后: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保险公司给付20%基本保额,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实际交纳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保险公司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180天后:保险公司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新华保险重疾保险产品推荐

  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计划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

  (1)若在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0%,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2)若在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后,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的,保险公司除按前款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慧择提示:新华保险重疾保险哪些好?健康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全面,价格实惠,6种保障期限可灵活选择,保障60种重疾+15种轻症,身故也可领取保险金。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计划涵盖35种重大疾病保障,并有额外癌症关爱金及身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