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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更新时间:2017-08-28 13:10
  【摘要】保险合同中会出现很多名词,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等。这三者都是属于投保方的,那么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和区别是本文要讲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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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人是申请保险的,也是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要求是成年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做投保人。
  被保险人是保险的承保对象。被保险人可以是成人,也可以是儿童,但如果是儿童的话,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投保。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死亡赔偿金的受领人,对人身保险都需要指定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后,由受益人领取死亡赔偿金。投保人、受益人与保险人之间应存在保险利益关系,即一定利害损失关系,如夫妻、父母与子女、债权人与债务人等。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作为寿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他们之间一般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就个人寿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一般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或近亲属关系以及其他抚养关系。这就涉及到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例,夏禹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者,考虑到万一自己遭遇不幸事故,妻子和年幼的子女将发生经济困难,他就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投保死亡保险,以其妻子或子女为受益人。他也可以为妻子投保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使妻子年老后可以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或年金,作为生活补贴之用。当然,夏禹也可为尚在幼年的子女投保健康保险、教育金保险,使子女在患病医疗或升学时获得经济上的保障。
  一般来说,个人寿险合同的投保人是家庭中的主要收入来源者,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死亡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
  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收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民商事法律,是国家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律。
  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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