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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保险重疾产品推荐

更新时间:2017-11-24 10:55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在国内市场悄然崛起,中宏人寿保险公司就凭借着优质的重疾保险产品,受到了市场的欢迎。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分享两款中宏保险重疾产品,希望大家喜欢。


  中宏守护星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在等待期内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重大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仍然存活时作出,将按照该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和中宏附加守护星两全保险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若在等待期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重大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仍然存活时作出,将按照该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在等待期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临床症状,且轻症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未满七十周岁时作出,将按照该轻症疾病确诊时合同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肺癌的临床症状,且肺癌的确诊是医生在仍然存活时作出,除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将按照该肺癌确诊时合同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中宏安享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合同及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的105%,合同随即终止。

  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若于保单签发九十天后起九十天后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就医,且重大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存活时作出,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利益,合同随即终止。重大疾病利益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保险单上所载的基本利益保障的保险金额;(2)基本保险合同及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的105%。

  期满利益给付

  若生存至期满,并且未发生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将得到等同于首年保费的27.5倍的现金给付,合同随即终止。

  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以内,因该意外伤害蒙受《意外残疾项目表》上所列的意外残疾项目之一,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保险公司将给付意外全残利益,合同随即终止。 意外全残利益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保险单上所载的基本利益保障的保险金额;(2)基本保险合同及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的105%。


  慧择提示:中宏保险重疾产品怎么样?中宏守护星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长期健康保障产品,3种保障期限可灵活选择,提供48种重疾+10轻症保障,针对高发肺癌额外多赔付。中宏安享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中短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35种重疾保障,意外全残可提供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