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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康护一生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1-20 15:08

  【摘要】泰康人寿康护一生条款是投保了全康护一生的消费者们需要了解的,比如保费宽限期、犹豫期、责任免除等,其中保费宽限期的时间为六十日,犹豫期为20天,在此期间退保只收取工本费。

  保费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投保人于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合同的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认为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撤销合同,并退回合同的原件。自公司收到您的书面通知当日起,合同即被解除,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泰康人寿康护一生条款中包括了犹豫期、宽限期、责任免除等内容,各位消费者需要认真阅读,以便于后期申请保险理赔,也能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