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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年金保险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11-15 14:08

  【摘要】新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众多,而年金保险深受消费者欢迎。那么,新华年金保险有哪些?主要包括天利年金保险(万能型)、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以及美利人生财富保险计划,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天利年金保险(万能型)

  1.年金

  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年金受益人可选择向本公司申请年金。如年金受益人申请年金的,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当时以下二者之较小者给付年金:

  (1)保单账户价值的10%;

  (2)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其身故当时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申请领取的年金与部分领取的金额后的余额;

  (2)保单账户价值。

  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

  1.关爱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关爱金。

  2.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六年起,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4.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美利人生财富保险计划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三年起每年生存,公司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30%,直到终身。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公司按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不含)之前,给付所交保费;

  (2)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含)-60周岁(不含)期间,给付所交保费×1.2;

  (3)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60周岁(含)之后,给付所交保费×1.05。

  保费豁免:投保人18-60周岁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慧择提示:新华年金保险有哪些?主要包括天利年金保险(万能型)、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以及美利人生财富保险计划,不同产品保障内容存在差异,因此消费者需要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