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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爱E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7-11-13 14:30

  【摘要】购买平安爱E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前,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对于不清楚的地方要仔细询问清楚,防止理赔时有争议。据了解,平安爱E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金额、宽限期以及责任免除,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按份投保,每份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宽限期

  本主险合同1年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您已选择自动续保且我们同意续保,但您未按时支出保险费的,则自期满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我们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特定恶性肿瘤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特定恶性肿瘤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慧择提示:平安爱E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金额、宽限期以及责任免除,其中保险合同按份投保,每份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其次保险合同的宽限期为60日,投保者需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