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利益条款解析

更新时间:2017-11-08 17:02

  【摘要】国寿鸿裕两全保险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产品,不但具有疾病身故保障、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而且满期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急需资金,也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每年可获得红利,为了使消费者更加了解这款保险产品,小编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寿鸿裕两全保险的利益条款。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为六年和十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慧择提示: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利益条款有哪些?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利益条款包含保险合同构成、投保范围、保险期间、红利事项、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