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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吉祥宝两全保险条款解读

更新时间:2017-11-08 10:00

  【摘要】作为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精心设计的产品,太平洋吉祥宝两全保险一经推出就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目光。若您打算为自己或家人投保,还需仔细查看保险条款,知晓保单质押贷款、保费宽限期、责任免除等事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宽限期

  选择限期年交、限期季交、限期月交交费方式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太平洋保险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太平洋保险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对于以身故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单,您申请保单贷款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太平洋保险不承担保险条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太平洋吉祥宝两全保险条款指出,这款产品对期缴保费的客户实行宽限期,即到期未交费的,在60天内还可以享受保险责任,并且可以进行保单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