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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小额团体特定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更新时间:2017-11-07 15:47

  【摘要】国寿小额团体特定疾病保险,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风险,是“新农合”和“新农保”的有力补充,有利于完善农村的医疗保障体系,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该产品。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该特定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含百分之七十五)。


  保险期间

  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保障责任

  (1)合同生效三十日内,初次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三十日的限制。

  (2)合同生效三十日后(连续投保的,不受三十日的限制),初次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国寿小额团体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国寿小额团体特定疾病保险是一款专保15种特定疾病,承保年龄为二十八日至七十周岁,保障期限为1年,且以团体形式参保的产品,是为防范农民朋友人身风险、补充农民意外及意外医疗保障不足的一项惠民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