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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关爱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具体内容分享

更新时间:2017-10-27 16:29
  【摘要】孩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此推出了专属于少儿投保的特定疾病保险——国寿关爱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那么,国寿关爱少儿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这款保险非常贴合孩子的保障需求,以下是国寿关爱少儿特定疾病保险的具体内容: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至十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前,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同意后,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本合同的最高续保年龄为十七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已经交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或按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不受前述九十日的限制。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

  慧择提示:国寿关爱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至十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为一年,最高续保年龄为十七周岁,保费一次性交清,保险金额与中国人寿协商而定,若被保险人患上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按约赔付相应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