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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30 16:27

  【摘要】如今,家长在孩子成长的初级阶段多忙于工作,有时难免对孩子的看管和教育上有所疏忽。儿童天性好动也很容易引发不小的“事故”,造成对他人财产或人身的伤害,这点让大多数家长烦恼不已,所以监护人责任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监护人责任保险具有自身特殊的责任免除条款。除通常的责任免除事项外,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被监护人的教唆;

  2.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赔偿责任。

  慧择提示: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表明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但如果是因为被保险人对被监护人的教唆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则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