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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分享

更新时间:2017-10-27 13:41
  【摘要】很多购买了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消费者表示,对于这款保险的理赔流程不甚了解,担心日后理赔会出现麻烦。那么,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劳动(雇佣)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8.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伤残的,由伤残保险金、伤残就业保险金以及护理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劳动(雇佣)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4.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5.若由他人代为申请,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6.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医疗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劳动(雇佣)关系证明;

  3.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医疗费用原始单据、诊断证明、病历(原件);

  5.对于已经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6.若由他人代为申请,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7.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上述第一、第二或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

  七、申请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慧择提示: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一共有五点,第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第三,审核证明材料;第四,确定保险责任;第五,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此外,申请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