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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投保须知

更新时间:2017-10-26 18:16
  【摘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国内寿险行业的领军企业,它所推出的产品一向受到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很多人都想购买中国人寿保险新推出的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但投保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投保须知,以下是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投保须知的具体内容。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

  保险期间

  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终止日止。


  祝寿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

  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和七十五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保险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祝寿金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保险合同的祝寿金领取日为保险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慧择提示: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投保须知主要阐述了投保范围、交费方式、保险期间、交费期间、祝寿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责任免除等方面的知识,便于消费者对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