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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欣无忧产品组合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23 17:06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不满足于单一保险产品的购买,组合保险越来越受到欢迎,为此,中国人寿推出了国寿安欣无忧产品组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接下来,小编将对这一产品的各方面进行简单描述,以供大家参考。

  保障范围

  疾病身故保险金

  (1)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病身故的,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2)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病身故的,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

  满期保险金

  若合同期满仍生存,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00000元+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1)因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发生意外身故,我们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0元。满期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领取后,仍给付100000元的交通意外身故赔偿金。

  (2)如因地震、洪水、泥石流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我们给付巨灾保险金300000元。满期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领取后,仍给付200000元的巨灾赔偿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如果合同生效1年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时间限制),不幸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获得健康保险金100000元。


  投保范围

  《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30天-65周岁 ,身体健康者;

  《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18周岁-65周岁,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

  《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为5年、6年、10年、15年,《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为7年、9年、15年、20年。

  交费方式

  一次性交付或分期交付保险费。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为3年、5年和10年。

  慧择提示:国寿安欣无忧产品组合的保障范围主要是疾病身故和意外伤害身故,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巨灾意外身故可给予多倍保障,满期生存还有返还红利,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购买,缴费方式自由选择,一次性交付或分期交付保险费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