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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披露偿付能力新规

更新时间:2017-10-23 10:01

  【摘要】10月20日晚间,保监会披露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偿二代的监管指标标准,强调保险公司的三条红线。此外,多维度、分层次的监管措施亦成为保监会此次披露文件的另一重要特征。

  保监会拟推分层监管,监管措施多维度分档

  据保监会披露的文件显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需满足三个标准。一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二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三为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此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

  根据各个保险公司不同的情况,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所面临的监管措施亦有所不同。具体来看,根据偿付能力的不同,监管措施将分为三档。

  根据综合评级得分的不同亦分为多档。

  此外,保监会方面同时强调,对于偿付能力达标,但境内有效资产占认可负债的比例不符合规定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责令增加资本或营运资金、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以及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


  新光海航人寿等3险企触红线,农银瑞泰等8险企被重点关注

  蓝鲸财经结合上述文件对比保险公司披露的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注意到,浙商财险、新光海航人寿以及中法人寿3家公司触碰监管红线。其中新光海航人寿以及中法人寿核心偿付充足率以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数据双双告负,风险综合评级得分则均为D类。

  另据文件显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蓝鲸财经注意到,以此为标准,将有农银人寿、瑞泰人寿、富德生命人寿等8家险企别列入重点核查名单。

  慧择提示:保监会披露偿付能力新规,在此背景下,根据保险公司披露的第二季度长度能力公告,3家保险公司触碰监管红线,多达8家险企拟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