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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乐居宝两全保险免责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18 17:19

  【摘要】国寿乐居宝两全保险是一款长期两全保障产品,主要提供身故和高残保障,针对火灾、燃气、用电和电梯等意外身故或高残翻倍赔付。虽然其保障范围较为广泛,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还是需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免责条款,防止以后出险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一、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被保险人猝死;

  3.被保险人因流产、分娩;

  4.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三、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民用燃气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1.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

  2.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3.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燃气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4.违反燃气公司规定倒罐、爆晒、火烤燃气设备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5.未经燃气公司同意,擅自拆卸、接装或移动燃气设备、私自接装以燃气为能源的生活器具等违规操作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四、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民用电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1.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

  2.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3.私自变更电力用途,将居民生活用电改为非居民生活用电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4.非法改变电线线路、私接电源等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5.使用未经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合格的电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五、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火灾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1.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

  2.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放火、恶意烧毁或企图烧毁建筑物或财产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六、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高空坠物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1.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

  2.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七、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电梯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1.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

  2.被保险人故意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3.被保险人出入或乘坐货运电梯、汽车升降梯或工程施工电梯等非载客专用电梯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4.被保险人未遵守电梯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慧择提示:国寿乐居宝两全保险免责条款包含哪些内容?如果是因免责条款中所列的原因造成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一般不不承担任何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