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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爱心护理保险保险责任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23 10:24
  【摘要】随着人们对健康问题地不断重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适时推出了国寿爱心护理保险,但很多消费者对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相关知识一知半解,导致日后出现纠纷。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分享国寿爱心护理保险关于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内容。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合同终止,

  公司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护理保险金。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护理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九)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后因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无论一种或多种)导致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并自该疾病或疾病状态被确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护理保险金的责任。

  慧择提示:国寿爱心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知识其实很简单,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护理保险金;责任免除在十余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