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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险企将启动公司治理问题整改工作

更新时间:2017-10-13 10:17

  【摘要】据了解,2017年2月至4月,保监会组织开展了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并向各公司反馈了现场评估事实确认书。为做好现场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公司的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防范公司治理风险,监管部门提出了各公司应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等要求。

  根据要求,外资保险公司应完整、准确、详细报告整改工作情况。各外资保险公司应于11月10日前,按以下分类报告整改工作情况,报送至保监会,并制作问题整改清单,作为报告附件一并上报。各外资保险公司务必逐一对照事实确认书中的问题报告整改情况,做到条条有整改。


  一是,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报告整改完成时间、措施和成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对于正在整改中的问题,报告整改计划、措施和进展;三是,对于未开展整改的问题,说明原因,并报告拟整改措施和计划。

  据了解,外资保险公司需要制作的公司治理问题整改清单,主要包括:股东股权、治理运作、内部管理及信息披露这四大项内容。细分内容有16项目,包括:股东资质、增资情况、股转变更、股东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发展规划、关联交易、高管人员、合规与内控管理、考核激励、内部审计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

  媒体人获悉,下一步,监管部门可能会根据各外资保险公司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慧择提示: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各外资保险公司应针对评估组反馈的事实确认书中的问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计划,并跟踪做好整改效果评估。